苏州法律咨询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的误工费如何确定
一、误工期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确定。但因医疗机构的意见不清晰、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当事人争议较大的,可以参照公安部《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结合案情确定误工期,或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司法鉴定。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计算标准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情认定。
三、受害人的日均工资按照每年365日计算。
四、受害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农村居民比照企业一般工人职工认定),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仍然从事生产工作且实际合法收入因侵权行为而减少的,可以支持误工费损失。
受害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但有充分证据证明以自己的合法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实际收入因侵权行为而减少的,可以支持误工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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