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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是否可以假释减刑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在生活中,有许多官员会利用私权贪污,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为自己牟取利益,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官员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刑法对于职务犯罪的定义和处罚都有明确的规定,下文对职务犯罪是否可以假释减刑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职务犯罪的定义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二、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最新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在“职务犯罪是否可以假释减刑”的问题上,职务犯罪是可以减刑假释得,在拘役期间表现良好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就可以获得减刑。作为政府官员应该不贪污,清廉公正,保证政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如果构成职务犯罪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职务犯罪是否可以假释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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