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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丘区租赁合同律师咨询:租赁期间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出租主体的变更时间如何确定

作者:未知 来源:虎丘区租赁合同律师咨询
  虎丘区租赁合同律师咨询:租赁期间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出租主体的变更时间如何确定?
  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时间为新的租赁关系成立的时间,转让房屋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房屋转让双方未将租赁房屋让与的事实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已经依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或者提前预付租金的,可以对抗买受人,买受人再向承租人主张该部分租金的,不予支持;房屋转让双方已经通知承租人向买受人支付租金后,承租人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不得对抗买受人,买受人要求承租人支付该部分租金的,应予支持。
  虎丘区租赁合同律师咨询联系电话:13812605387,刘逢欣律师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律所名称: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

州中心A座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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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一次(时长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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