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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通事故律师免费咨询: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医疗费如何认定

作者:未知 来源:苏州交通事故律师免费咨询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免费咨询(lawyer0512.net):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医疗费如何认定
  1.医疗费包合现场及转运途中的院前急救费用。
  2.挂床以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有无接受实质性的检查及治疗为判定标准,结合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及相关案情综合认定。挂床期间的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不予支持。
  3. 赔偿权利人主张住院期间的外购药品、器械费用的,应当提供医喘及购药清单等证据证明该药品、器械与治疗侵权行为导致的伤情有关。
  赔偿权利人主张出院后的门诊费及药品,器械费用的,应当提供医嘱、门诊病历,购药清单等证据证明该费用与治疗侵权行为导致的伤情有关。
  4.部分医药费用已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赔偿权利人就此部分费用又向赔偿义务人提出主张的,不予支持。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812605387,专业律师代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服务高效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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