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屋买卖 人身损害
民间借贷 其他纠纷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合同纠纷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 知识产权
保全执行 其他商事
苏州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侵财犯罪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其他犯罪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有哪些
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
诉讼指南 权威解读
法治资讯 网站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侵财犯罪 >
【苏州刑事律师哪家专业】出租、出借、贩卖信用卡、手机卡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一、出租、出借、贩卖信用卡、对公账户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向他人出租、出借、贩卖信用卡、对公账户,符合《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详细]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网解读盗窃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盗窃公私财物,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赔、退赃,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1、偷拿他人食品、衣物等价值不大的日常生活用品的; 2、...[详细]
苏州诈骗罪专业律师解读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1、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二者均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合同诈骗罪仅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行为人实施的是与合同内容有关的内容,...[详细]
本文由 苏州工业园区刑事案件缓刑律师 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 苏州盗窃罪能否判缓刑 等方面的内容。 琚某忠盗窃案 (检例第83号) 【关键词】 认罪认罚 无正当理由上诉 抗诉 取消从宽量刑 【要旨】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详细]
本文由 苏州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 苏州刑事律师哪家好 等方面的内容。 一、实施碰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骗取保险金,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以保险...[详细]
本文由 苏州吴江区看守所会见律师 推荐阅读。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详细]
本文由 苏州姑苏区看守所 会见 律师 推荐阅读。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详细]
本文由 苏州工业园区看守所会见律师 推荐阅读。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诈骗罪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详细]
本文由 苏州吴中区看守所会见律师 推荐阅读。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详细]
本文由 苏州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推荐阅读。 盗窃公私财物,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赔、退赃,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1、偷拿他人食品、衣物等价值不大的日常生活用品的; 2、农村利用串门偷拿邻居屋内少量...[详细]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律所名称: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

州中心A座8楼

·友情提示:提前预约可获当面免费咨

询一次(时长30分钟)

苏州专业律师友情链接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太仓市人民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苏州市律师协会
苏州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咨询QQ: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6017884号-1
© 2016-2021 lawyer0512.net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