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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精神损失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最高赔偿多少钱?

作者:未知 来源:苏州精神损失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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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般以5万元为限,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提高赔偿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如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裁判前需报中院备案。
  (二)10级伤残为5000元以内,伤残等级提高同比增加,综合考虑受害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受损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予以裁量。
  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属于单独计算项目,不能和物质损失项目合并计算后又结合责任比例进行折扣。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若机动车驾驶员因交通肇事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权利人向驾驶员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不予支持。如驾驶员是雇员,赔偿权利人仅向雇主主张赔偿的,可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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