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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法律要件、举证规则与诉讼策略全解析

作者:苏州离婚律师事务所 来源: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

一、问题提出:房产证上的“一人名”为何引发离婚房产争夺战

苏州离婚律师事务所的日常咨询中,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长期占据咨询榜前三。许多当事人误以为“谁署名谁所有”,直到离婚时才惊觉房产可能被分割。厘清署名与产权的法律边界,是避免“房产变未知数”的第一道防线。

二、规范梳理:民法典1062条对婚后房产权属的三重推定

2.1 时间推定:婚姻登记日至离婚判决生效日

只要购房合同签订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先推定为共同财产,与署名人数无关。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的初步答案由此奠定。

2.2 来源推定:工资奖金与经营收益自动纳入

用婚后工资、年终奖、经营分红支付的房款,无论流经谁的账户,均视为共同出资,房产份额一人一半。

2.3 登记推定: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效力”可被反证推翻

民法典215条明确登记仅具权利推定效力。若另一方能证明购房款全部源于婚前个人存款,则房产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三、例外情形:五种“写一人名”仍归个人所有的封闭清单

3.1 婚前个人存款全额付款且登记在自己名下

需提交银行流水证明资金存入时间在结婚登记之前,且流水连续无混同。

3.2 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

父母出资须在赠与协议中写明“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并进行公证,缺一行字都可能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3.3 婚前房产出售后全款置换新房

旧房变现资金需单独存入专用账户,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否则视为部分共同出资。

3.4 夫妻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

约定须采用书面形式,最好进行公证,口头或微信记录均不足以对抗第三人。

3.5 人身损害赔偿金全额购房

伤残赔偿金具有人身专属性,用于购房且登记在受害方一人名下的,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案例:沪0113民初某号判决

2019年10月,男方在婚后用婚前股票账户变现款320万元一次性购买商品房,合同及房产证仅写男方姓名。离婚诉讼中,女方主张房产为共同财产。法院经审查男方提供的2008年至2019年股票账户流水、银证转账记录,确认购房款全部来源于婚前个人投资,判决房产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无权分割。

四、举证责任:主张个人财产一方的“三步闭环”证据链

4.1 资金来源证明

提交婚前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理财产品对账单,时间轴需覆盖购房款支付日前六个月。

4.2 资金走向证明

通过银行转账记录构建“个人账号—开发商监管账号”的封闭路径,避免出现婚后工资汇入该账号的痕迹。

4.3 产权登记合理解释

说明为何只登记一人姓名,例如贷款银行要求主贷人必须与购房人一致,且另一方出具过放弃声明。

五、分割规则:当房产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时法院如何“折价补偿”

5.1 评估时点的确定

以起诉离婚日为基准日,若房价波动剧烈,可申请以法庭辩论终结日为评估日。

5.2 折价计算公式

(房屋现值-剩余贷款)× 50% = 一方应付折价款。若存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获得抚养权方可酌情多分10%—20%。

5.3 支付方式与担保

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可判决分期三年,但需提供足额财产担保或保证人,逾期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息。

六、贷款房特殊处理:未结清按揭房的“带押分割”流程

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不同意变更借款人的,法院通常判房产归主贷人所有,由其继续还贷并给对方折价补偿。补偿款计算需扣除未来利息,苏州离婚律师事务所提示:提前与银行沟通“转按揭”可大幅降低执行难度。

七、程序指引:从诉前保全到执行的五个关键节点

7.1 诉前财产保全

发现对方有出售房产迹象的,可在离婚起诉前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法院申请保全,需提供等额担保。

7.2 管辖法院选择

房产价值超过5000万元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普通案件由基层法院受理,避免级别错误导致移送。

7.3 评估机构协商

双方应在法院名册内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电脑随机摇号,拒绝评估将承担不利推定。

7.4 折价款支付期限

判决生效后30日为履行期,逾期另一方可申请拍卖房屋,拍卖款优先清偿贷款后分割余额。

7.5 执行异议之诉

若案外人主张房产实际归其所有,需在执行异议裁定送达后15日内另行提起异议之诉,逾期视为放弃。

八、常见误区:当事人最容易陷入的六大“认知陷阱”

1 认为“谁出钱写谁名”天经地义,忽视婚后收入法定共同属性;2 将父母转账备注为“生活费”而非“购房款”,导致赠与性质难以确定;3 口头约定“房产归我”却无书面证据,法院不予采信;4 为省税费登记为“按份共有1%与99%”,离婚时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5 擅自出售房产并转移价款,被判决少分或不分;6 迷信“净身出户”协议,未进行公证被认定无效。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的答案,往往藏在细节证据里。

九、结语:让法律成为房产规划的“隐形共有人”

房产署名只是技术动作,产权归属才是法律结果。无论是婚前存款置换、父母资助购房,还是婚后共同还贷,都应在交易发生时留存书面痕迹、封闭资金路径、明确赠与意思。苏州离婚律师事务所提醒:把“万一离婚”的假设提前嵌入购房流程,才是真正的成本最低的保险。

本文由婚姻家事法律研究团队撰写,版权归本网苏州离婚律师事务所团队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5年9月前有效司法解释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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