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屋买卖 人身损害
民间借贷 其他纠纷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合同纠纷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 知识产权
保全执行 其他商事
苏州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侵财犯罪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其他犯罪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有哪些
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
诉讼指南 权威解读
法治资讯 网站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合同纠纷 >
法释〔2023〕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9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详细]
江苏苏州律师服务平台特荐文章质量异议期并非现行立法采用的概念,从文义上应理解为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检验期限质量保证期等均属于质量异议期的范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受人超出质量异议期主张标...[详细]
苏州律师网首页推荐: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与债务人约定的仲裁条款能否对抗债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中关于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诉讼方式进行,并由被告住所地...[详细]
本文由 苏州合同律师咨询在线 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 苏州经济律师法律咨询 等方面的内容。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一般保证 当事人...[详细]
本文由 苏州经济合同担保法律咨询 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 苏州可以咨询担保问题的律师事务所 等方面的内容。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擅自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超越权限代表公司与...[详细]
本文由 苏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 苏州合同律师电话 等方面的内容。 违约行为通常导致可得利益损失。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生产设...[详细]
本文由 苏州吴中区挂靠合同律师咨询 推荐阅读。 对于货物运输企业和出租车公司凭借特许经营权以各种方式实行挂靠经营、收取高额管理费中相关车辆挂靠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虽然国务院办公厅、交通部等部门多次发文要求清理、...[详细]
本文由 苏州相城区合同违约金律师咨询 推荐阅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了减少约定违约金的条件:一是要由当事人请求,二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实践中应注意把握两点: 1、违约金本身一般是损害赔偿额的预定,债权人在诉讼中无须证明损...[详细]
本文由 苏州姑苏区律师事务所推荐 阅读。 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当事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保险人依不同情形分别享有解除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不退还保费等权利,对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应限于保险人询问的事项...[详细]
本文由 苏州姑苏区经济合同律师 推荐阅读。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买卖双方的结算凭证,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的情况下,并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关系。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记载有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还标明了单价和金额,一旦由买受人向税务机...[详细]
  • 首页
  • 上一页
  • 12345···
  • 下一页
  • 末页
  • 660条
  •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律所名称: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

    州中心A座8楼

    ·友情提示:提前预约可获当面免费咨

    询一次(时长30分钟)

    苏州专业律师友情链接

    苏州市律师协会
    苏州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咨询QQ: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6017884号-1
    © 2016-2021 lawyer0512.net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