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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刑事律师事务所推荐阅读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为贯彻落实...[详细]
本文由 苏州工业园区取候审候律师咨询 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 苏州工业园区擅长取保候审的律师事务所推荐 等方面的内容。 钱某故意伤害案 (检例第82号) 【关键词】 认罪认罚 律师参与协商 量刑建议说理 司法救助 【要旨】 检察机关应当健全...[详细]
本文由 苏州专业刑事犯罪律师在线咨询 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 苏州知名看守所律师咨询 等方面的内容。 聚众斗殴罪与多人共同实施的随意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罪较易混淆,一般可从三个方面进行区别: 一是客观表现不同。聚众斗殴一般参与人员多...[详细]
本文由 苏州相城区擅长打刑事案件的律师 推荐阅读。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在实施不法侵害过程中存在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如以暴力手段抢劫枪支、弹药、...[详细]
本文由 苏州吴中区比较有名的辩护律师 推荐阅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认定为行凶: 一、使用致命性凶器,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未使用凶器或者未使用致命性凶器,但是根据不法侵害的人数、打击部位和力度等情况,确已严重危...[详细]
本文由 苏州虎丘区故意伤害律师辩护咨询 推荐阅读。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要综合考虑案件情况,特别是不法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不法侵害的严重程度以及防卫人面对不法侵害的恐慌、紧张等心理,确保刑罚裁量适当、公正。对于因侵...[详细]
本文由 苏州工业园区擅长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 推荐阅读。 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准确区分两者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详细]
本文由 苏州相城区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推荐阅读。 认定冒充军警人员抢劫,要注重对行为人是否穿着军警制服、携带枪支、是否出示军警证件等情节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是否足以使他人误以为是军警人员。对于行为人仅穿着类似军警的服装或仅以言语宣称系军警人员但未...[详细]
本文由 苏州相城区辩护律师收费标准 推荐阅读。 认定抢劫数额巨大,参照各地认定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执行。抢劫数额以实际抢劫到的财物数额为依据。对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明确目标,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抢到财物或实际抢得的财物数额不大的,应同时认定...[详细]
本文由 苏州相城区刑事律师事务所 推荐阅读。 包括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地铁,轻轨,轮船,飞机等,不含小型出租车。对于虽不具有商业营运执照,但实际从事旅客运输的大、中型交通工具,可认定为公共交通工具。接送职工的单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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