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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房产律师事务所:售后包租商铺是否违法全解析

作者:苏州房产律师事务所 来源:售后包租商铺是否违法

近年来,“售后包租”成为商业地产销售中的高频词汇,购房者既被“十年返租、年化收益8%”的广告吸引,又担心暗藏法律风险。苏州房产律师事务所结合最新立法与判例,对售后包租商铺是否违法进行系统梳理,帮助投资者理性决策、合法维权。

一、售后包租的基本概念与常见模式

1.1 售后包租的定义与法律结构

售后包租通常表现为开发商将商铺分割出售给业主后,再由其自身或关联公司与业主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承诺固定租金回报。其法律结构包含“买卖+租赁”两层法律关系:第一层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层是房屋租赁合同。

1.2 四种主流操作模式

(一)开发商直租模式:开发商与业主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由开发商账户支付。该模式法律关系简单,但开发商现金流压力大。

(二)关联公司转租模式:开发商指定关联商管公司签约,租金由商管公司支付。一旦商管公司注册资本低或为空壳公司,后期租金难以保障。

(三)第三方委托模式:开发商引入私募基金或酒店管理公司作为承租方,租金来源依赖第三方经营能力,风险进一步外移。

(四)虚拟产权式返租:仅出售商铺份额,不办理独立产权证,业主收益来源于整体经营利润,产权模糊易引发群体纠纷。

案例一:某商业广场项目推出“十年包租、前三年租金一次性抵扣房款”方案。购房者A以总价200万元购入20平方米商铺,合同约定前三年租金共48万元直接抵扣房款,实际支付152万元。第四年起,商管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拒绝支付租金。法院审理认为,抵扣行为本质上属于提前收取租金,商管公司仍应按200万元为基数支付后续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售后包租的合法性边界

2.1 国家层面的立法沿革

2001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首次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该条款仅限制“未竣工商品房”,已竣工项目不在禁止之列。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指出,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认定无效。若售后包租涉及预售阶段,则合同无效风险显著增加。

2.2 部门规章的细化规定

住建部201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对承诺售后返租的楼盘,监管部门应重点核查资金来源及租赁履约保证措施。

2023年《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租金回报承诺促销的,需在销售现场公示租金测算方案、风险提示及银行监管账户信息。

2.3 地方政策的差异

部分城市通过地方性法规收紧售后包租:有的要求开发商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有的将售后包租纳入非法集资监测范围。投资者需特别注意项目所在地最新政策。

案例二:B公司开发商业街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销售时与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委托经营合同》,约定由B公司统一招租,租金按季度支付。后因B公司将物业整体抵押给银行,银行实现抵押权导致租金断付。法院认为,项目已竣工,不属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禁止范围,两份合同独立有效,业主可依据租赁合同主张租金,也可在执行程序中主张优先购买权。

三、售后包租商铺的核心法律风险

3.1 合同效力风险

(一)预售阶段包租的无效风险:若商铺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签订包租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业主仅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二)格式条款无效风险:开发商提供的租赁合同若存在“免除自身责任、排除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3.2 履约保障风险

(一)空壳公司风险:部分开发商设立注册资本仅10万元的商管公司签约,一旦经营不善,业主难以追偿。

(二)抵押查封风险:开发商将商铺抵押融资后违约,银行实现抵押权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

3.3 虚假宣传风险

广告中宣称的“8%年化收益”若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能被认定为要约邀请而非合同内容,业主维权难度较大。

案例三:C开发商在销售海报中承诺“包租十年、年收益8%”,但未将收益条款写入正式合同。业主收房后发现实际租金不足4%,起诉要求按8%支付差额。法院认为,广告内容未构成合同条款,业主请求缺乏依据,驳回诉讼请求。

四、售后包租合同的关键审查要点

4.1 主体资格审查

(一)开发商资质:查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确认项目已具备合法销售条件。

(二)承租方资信:如签约主体为商管公司,需核查其注册资本、股东背景、涉诉情况。

4.2 租金条款审查

(一)租金标准:明确约定租金计算方式(固定金额、保底加分成、纯分成),避免模糊表述。

(二)支付节点:约定具体支付日期、逾期违约金标准(一般不超过LPR四倍)。

4.3 担保条款设计

(一)银行保函:要求开发商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确保租金支付有金融机构背书。

(二)抵押担保:将商铺抵押给业主作为租金支付担保,办理抵押登记增强保障。

4.4 退出机制约定

(一)回购条款:约定开发商在特定条件下(如连续3个月未付租金)按原价回购商铺。

(二)单方解除权:赋予业主在承租方违约时的合同解除权,并明确赔偿标准。

五、维权路径与司法实践

5.1 民事诉讼策略

(一)主张租金债权:依据租赁合同起诉承租方支付拖欠租金及违约金。

(二)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以根本违约为由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商铺并赔偿损失。

(三)撤销网签备案:若商铺尚未过户,可主张开发商欺诈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5.2 行政投诉途径

向住建部门举报开发商违规销售,监管部门可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2023年某项目因售后包租未公示风险被处以50万元罚款。

5.3 刑事报案情形

开发商以售后包租为名吸收资金后卷款潜逃,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2022年某商管公司负责人因挪用业主租金5000万元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案例四:D业主购买的售后包租商铺连续三年未获租金,经调查发现开发商已将该商铺二次抵押给信托公司。律师代理D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向银保监部门举报信托公司违规放贷。最终法院判决信托公司涤除抵押权,开发商支付租金及违约金,D的产权得以保全。

六、投资者防范建议

6.1 前期尽调

(一)核查项目五证:重点查验《预售许可证》备注栏是否标注“已竣工”或“现售”。

(二)查询抵押查封: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商铺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

6.2 合同签署

(一)分开签订合同: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分开签署,避免捆绑销售嫌疑。

(二)补充担保协议:另行签订《租金支付担保协议》,要求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

6.3 资金监管

(一)共管账户:约定租金支付至业主与开发商共管账户,需双方印鉴方可支取。

(二)公证提存:大额租金可办理公证提存,由公证处按约定条件划付。

6.4 定期巡检

(一)实地查看:每季度检查商铺实际经营状况,留存影像记录。

(二)财务核查:要求承租方每半年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监控租金来源。

七、未来监管趋势展望

7.1 立法层面动向

《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出台后,售后包租可能纳入备案管理,要求开发商公示租金测算报告并缴纳保证金。

7.2 金融协同监管

银保监部门拟将售后包租项目纳入房地产融资白名单,银行发放开发贷需审查包租条款合法性。

7.3 技术手段应用

区块链技术有望应用于租金分账管理,实现业主租金实时可查、不可篡改。

案例五:E市已试点“租金监管平台”,要求开发商将包租商铺租金纳入平台监管,业主可通过APP查看租金到账情况。2023年试点项目租金兑付率达98%,显著高于未监管项目。

本文由苏州房产律师事务所原创撰写,转载请注明出处。如需进一步法律咨询,请联系专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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