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企业的贸易或投资相对方可能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主体,涉外企业应查询、梳理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及相关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于“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合同受阻”或类似相关原则的不同法律规定及案例,同样应特别注意合同履行受到的影响与疫情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及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具体内容,不可贸然依赖不可抗力条款盲目拒绝或迟延履约甚至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应做全面的考虑规划,包括留意合同的适用法与争议解决条款中的仲裁地点与仲裁机构,必要时应与有国际争议解决经验的律师合作,形成全面的法律意见,避免因为不恰当地解除合同而引发相对方的巨额索赔。
对于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证明,涉外企业应当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布公告的要求,协助企业与当地贸促会联系办理证书,并将相关证明文书实际运用于与相对方的协商、谈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