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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常熟律师在行动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相关法律问题的问答
《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属于免责和解除条件,着重于解决已发生此种情况下违约责任的部分或全部免除。情势变更属于变更和解除条件,着重于解决此种客观情况是否导致合同继续履行所产生的利益失衡或者明显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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