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法院(2023)苏0591民初123号判决明确:
① 事故车辆投保有效交强险
② 存在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
③ 损害与开车门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典型案例:吴中区某乘客开门撞倒电动车案中,虽驾驶人无责仍判决交强险赔付医疗费1.2万元
情形1:乘客与第三方混合过错
在姑苏区山塘街发生的一起事故中:
• 行人违规走机动车道承担40%责任
• 交强险仍在1.8万元限额内全额赔付医疗费
• 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苏州中院裁判规则:
① 免责条款未作显著提示的无效
② "家庭成员"范围不得扩大解释
③ 营运车辆需明确书面告知
▌胜诉案例:相城区某网约车事故中,保险公司因未对"营运免责"条款加粗被判赔付21万元
根据苏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实务经验,需重点收集:
1. 车载监控(记录开门前5秒动态)
2. 手机定位数据(证明车辆完全停稳)
3. 同乘人员证人证言(需在24小时内取证)
① 未停放在规定区域(如观前街禁停区)
② 未开启双闪警示灯
③ 未观察后视镜即同意开门
① 擅自操作车门锁
② 使用非常规方式开门
③ 未确认后方安全即推门
工业园区法院最新指引:
• 使用电子后视镜车辆需保存影像记录
• 新能源车需提供车门传感器数据
• 出租车需调取智能终端预警记录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指南》:
① 乘客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② 商业险已先行赔付第三方
③ 追偿比例不超过事故责任的70%
• 保险公司向乘客追偿成功
• 法院认定乘客过失程度为80%
• 最终判决追偿金额14.6万元
1. 立即开启行车记录仪(保存事故发生前后3分钟)
2. 拍摄包含以下要素的现场照片:
- 车门开启角度
- 路面标线位置
- 第三方损伤特写
3. 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签署前咨询专业律师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律所名称: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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