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法律顾问在实务处理中发现,隐蔽质量瑕疵具有发现困难性、存在隐蔽性、后果严重性三大特征。根据民法典第620条规定,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二年未通知的,视为质量符合约定,但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除外。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在2022年商事审判白皮书中指出,针对精密设备、工业原料等大宗交易,认定合理检验期限时通常考虑以下要素:(1)货物物理特性(2)行业检测规范(3)企业技术能力(4)交易紧急程度。
苏州律师团队建议在发现瑕疵后立即进行:(1)现场视频录制(2)第三方机构参与(3)瑕疵部位特写拍摄(4)操作过程完整记录,并建议在48小时内发出书面异议通知。
2021年苏州相城区某自动化企业采购价值380万元的数控机床,验收时运行正常,但在第11个月连续出现加工精度偏差。经苏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鉴定,系液压系统内部组件存在工艺缺陷。法院最终依据民法典第617条判决供应商承担维修费用42万元及停产损失78万元。
苏州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在审查采购合同时着重完善:(1)质量异议期条款(2)瑕疵举证规则(3)第三方检测机制(4)违约责任梯度设置,特别建议对精密设备约定不低于18个月的质量保证期。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对隐蔽瑕疵,买受人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瑕疵之日起合理期限内通知。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苏州商事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重点审查:(1)交易往来函电(2)技术协议附件(3)验收单签收记录(4)维修服务工单,并着重收集设备运行日志、工艺参数记录等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苏州法律顾问律师建议优先采用:(1)质量异议函正式送达(2)行业商会调解(3)专家论证会(4)履约保函兑付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某吴江区纺织企业通过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调解中心在17个工作日内成功追回损失。
建议苏州企业建立:(1)供应商分级管理制度(2)到货质量评分体系(3)技术封样备案流程(4)质量保证金制度,某苏州上市公司通过实行到货款分期支付机制将质量纠纷降低67%。
苏州律师团队为企业提供专项培训时着重讲解:(1)验收单签署注意事项(2)电子邮件证据保存规范(3)微信记录公证要领(4)单方送检程序合法性,特别提醒验收报告避免记载"未当场检验"等不利表述。
针对苏州地区多发的:(1)化工原料(2)电子元器件(3)定制机械设备(4)纺织原料等交易,需注意行业特殊质量标准,如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甲醛含量、PH值等指标有强制要求。
苏州自贸区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采购时,需特别注意:(1)准据法约定(2)争议解决地选择(3)国际运输风险分担(4)CE认证等国际质量标准符合性证明文件的审查要点。
建议企业建立质量纠纷专用档案,按时间顺序保存:(1)采购合同(2)付款凭证(3)物流单据(4)验收记录(5)沟通记录(6)检测报告(7)损失凭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
特别注意民法典第188条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但涉及:(1)进口设备(2)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3)分期付款交易等情况时,时效起算点可能发生变化,建议咨询苏州合同纠纷专业律师进行个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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