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苏州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阅读
一般情况下,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应及时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但此时公司法人资格并未消亡,不应一概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与其他经济主体所签订的合同认定为无效,而是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公司隐瞒被吊销事实的,合同相对方可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公司未隐瞒被吊销事实,但合同损害公共利益、债权人等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不损害公共利益、债权人等第三人利益,并且可能增加公司财产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以上内容由苏州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阅读,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