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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续亏损或处于长期停业状态是否属于公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作者:未知 来源:苏州吴中区公司法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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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所指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应理解为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内部障碍,股东会,董事会长期无法召开或者作出有效决策,决议,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对于公司出现资金缺乏,亏损严重等经营性困难的,一般不应认定构成“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实践中,对于股东以公司持续亏损,甚至处于长期停业状态为由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人民法院应结合该种状态是否由于公司管理障碍产生,股东会是否能够通过有效决策予以解决等事实,综合认定是否“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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