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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股东均存在出资瑕疵,债权人可要求部分或全部股东承担责任

作者:未知 来源:苏州吴中区知名公司法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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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的出资义务虽属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义务,但在性质上仍属于民事义务,因此公司或公司债权人追究股东瑕疵出资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在公司多个股东均存在出资瑕疵时,是否追究全部股东的责任属于债权人自由选择的范畴,债权人仅仅起诉部分股东的,人民法院不应追加其他股东一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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