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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规定的“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如何理解?

作者:未知 来源:苏州权威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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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规定的“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如何理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规定的“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1、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
  2、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
  3、改变注册商标颜色,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4、在注册商标上仅增加商品通用名称、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要素,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5、与立体注册商标的三维标志及平面要素基本无差别的;
  6、其他与注册商标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二、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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