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苏州劳动仲裁律师转载,文章来源于常熟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原文标题为常熟律师在行动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相关法律问题的问答
2020年春节以来,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全国各地陆续发布了“延长春节假期”、“延期复工”的通知;就苏州大市范围而言,需要执行的相关文件主要有:
(1)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2)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江苏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3)苏州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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