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屋买卖 人身损害
民间借贷 其他纠纷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合同纠纷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 知识产权
保全执行 其他商事
苏州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侵财犯罪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其他犯罪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有哪些
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
诉讼指南 权威解读
法治资讯 网站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交通事故 >

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认定

作者:未知 来源:苏州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本文关键词:苏州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商业三者险、免责。
  一、商业三者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项不属于法律禁止性事项的,保险公司除对该免责事项向投保人作出提示外,还应当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的,应当认定其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对书面的解释说明应有投保人签字,口头的解释说明应有录像。保险公司仅在投保单“投保人声明”栏笼统声明免责,不能认定保险公司已尽说明义务。

 
苏州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律所名称: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

州中心A座8楼

·友情提示:提前预约可获当面免费咨

询一次(时长30分钟)

苏州专业律师友情链接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太仓市人民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苏州市律师协会
苏州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咨询QQ: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6017884号-1
© 2016-2021 lawyer0512.net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