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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苏州股权纠纷律师 推荐阅读 应当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变更分为公司内部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内部名册变更作为公司内部争议的依据,工商登记变更...[详细]
苏州股权转让律师 推荐阅读本文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价款或...[详细]
本文由 苏州公司治理律师 推荐阅读 代理是一种三方结构,主要是看代理人能否真实表达委托人的意思,公章只是表见代理的表象之一,私刻公章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详细]
苏州公司律师 推荐阅读本文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是公司的意思机关。公章一般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掌管,在公章与法定代表人分离的情形下,如果没有股东会决议对公章进行其他例外处理,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意志...[详细]
本文苏州相城区法律顾问律师推荐阅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20年1月30日公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的规定,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和帮助全省中小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缓解疫情影响,克服经营困难,提升应对能力,提振发展信心,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详细]
(苏政发〔2020〕1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扎扎实实做好六稳工作,聚...[详细]
本文由苏州姑苏区法律顾问律师转载 文章来源:江苏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文章标题:江苏律师在行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常见法律知识问答30条来了! 1. 对于春节延长假期,用人单位是否必须遵照执行?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详细]
文章来源:江苏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原文标题: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 1月13日下午,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在南京召开。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出席会议,监事长、副监事长列席会议。省司法厅...[详细]
苏州新区律师咨询获悉,为保障《外商投资法》的有效实施,商务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决定对《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的以下条款予以修改,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修改如下: 一、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外商投资审批管理系统修改为外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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