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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面部、颈部留有疤痕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修复费用

作者:未知 来源:苏州姑苏区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本文由苏州姑苏区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推荐阅读。
  受害人就发生在面部、颈部等裸露部位、严重影响功能或美观的疤痕主张修复费用的,人民法院可认定为后续治疗费并予以支持。
  前款规定的后续治疗费影响伤残等级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告知其择一主张。
  疤痕修复不改变伤残等级的,受害人主张后续治疗费与残疾赔偿金一并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内容由苏州姑苏区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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