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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出现公司印鉴不由法定代表人控制,而是为公司其他股东按照章程规定控制。开庭时法定代表人出庭,掌握印鉴的股东持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也参加庭审,但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陈述不一致的情形。对于该情形,鉴于法定代表人根据职权直接代表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而公章仅仅代表着公司的授权,对于该授权,公司可以随时撤销或收回。因此如果出现两者陈述不一致的,应当视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收回了授权,应以法定代表人的陈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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