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屋买卖 人身损害
民间借贷 其他纠纷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合同纠纷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 知识产权
保全执行 其他商事
苏州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侵财犯罪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其他犯罪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有哪些
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
诉讼指南 权威解读
法治资讯 网站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权威解读 >

苏州市公安局权威解读重新修订的《苏州市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未知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市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苏州实际,牵头对《苏州市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苏州市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于2007年发布实施,原名《苏州市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更名为《苏州市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对规范突发道路交通事故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原预案部分表述已不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时,随着我市道路交通快速发展,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管理里程长、汽车保有量大(全国大中城市第四,地级市首位)、各类交通出行需求面广量大等新特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突发交通事故潜在风险依然较大。为规范突发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提高事故处理效率,明确各部门职责,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苏州市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亟需重新修订。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
  三、修订过程
  市公安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19〕159号)工作要求,专门成立预案修订小组,组织人员分赴各地开展摸底调研,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研究形成《预案》(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先后收到各地及有关部门书面、电话反馈意见建议18份,对各单位意见进行了吸纳,对预案做出了相应调整,形成《预案》草案,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印发。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9章32节,和修订前相比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是调整了事故分级。第二章“事故分级”由原来的四级调整为三级,删除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有关表述,规范了适用范围,符合预案实际。
  二是健全了组织体系。第三章“组织体系”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原来分管副市长担任调整为:Ⅰ、Ⅱ级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副市长担任;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原则上由有关副市长担任,根据交通事故影响程度视情由市长担任,市长担任总指挥时,有关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同时,根据机构调整情况对各成员单位进行重新明确。
  三是规范了报告事项。第五章“应急响应”信息报告条款中增加了“突发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人数由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属地政府和卫健部门统一扎口后上报”等相关内容。
  四是新增了部分内容。第三章“组织体系”新增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以及下设的综合协调、交通疏导、安全保障、现场救援、技术专家、后勤保障、新闻报道、善后处置、事故调查9个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及工作内容。第七章“保障”新增宣传、培训和演练相关内容。
  
文章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律所名称: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

州中心A座8楼

·友情提示:提前预约可获当面免费咨

询一次(时长30分钟)

苏州专业律师友情链接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太仓市人民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苏州市律师协会
苏州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咨询QQ: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6017884号-1
© 2016-2021 lawyer0512.net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