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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刑事辩护律师解读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作者:未知 来源: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相对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那么大家知道适用相对不起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吗,接下来就由苏州刑事辩护律师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适用相对不起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
  2、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4、社会危害性较小,有被害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意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二、对于上述“情节轻微”应如何理解?
  1、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或者其唯一抚(扶)养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属于初犯、偶犯或者过失犯罪;
  3、因亲友、邻里等民间纠纷引发,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的;
  4、具有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从犯、胁从犯、中止、未遂、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5、具有其他从宽处理的情节。
  看完苏州刑事辩护律师关于相对不起诉的相关介绍之后,大家知道如果检察院决定适用相对不起诉的话,那么对当事人来讲就不会接受法院审判,也就不会留下案底。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于刑事案件方面的问题需要解答,欢迎大家致电苏州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电话13812605387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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