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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本文由苏州相城区司法鉴定律师推荐阅读。
  鉴定意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完成委托鉴定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一、鉴定意见和鉴定意见书的其他部分相互矛盾的;
  二、同一认定意见使用不确定性表述的;
  三、鉴定意见书有其他明显瑕疵的。
  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仍不能完成委托鉴定事项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鉴定人退回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
  以上内容由苏州相城区司法鉴定律师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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