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劳动律师咨询团队的后台统计中,“单位没给交社保怎么赔偿”长期位列劳动争议咨询量前三。咨询者多为已离职或准备离职的劳动者,关注点集中在:补缴是否可行?现金赔偿如何计算?仲裁时效会不会过期?
场景一:入职三年公司从未开立社保账户,员工现患重大疾病,发现医保无法报销。 场景二:公司仅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实际工资远高于基数,离职后员工要求补足差额。 场景三:公司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缴费单位名称与劳动合同主体不一致,员工担心权益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该条确立了强制参保义务,用人单位不缴即违法。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自始至终未在社保经办机构开立单位账户,属于“应参未参”。劳动者只需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即可。
已开户但长期零申报或中断缴费。劳动者可通过社保官网查询缴费记录截屏作为证据。
实际工资高于申报基数。劳动者需举证应缴工资标准,如银行流水、完税证明、工资条相互印证。
由关联公司或人力资源公司代缴,但合同主体与实际用工单位不一致。劳动者需证明真实劳动关系与缴费主体错位。
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责令单位补缴并加收滞纳金。补缴范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若补缴不能弥补全部损失,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生育津贴、失业金等。
计算基数: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
劳动者已自费医疗的可按医保可报销比例主张赔偿;尚未发生但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可委托医保部门测算。
女职工生育时已参保但基数不足,导致生育津贴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单位未缴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全部由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因单位未缴失业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金,按当地失业金标准×应领取月数计算。
案例示例: 员工丙2019年3月入职,公司从未缴纳社保,2024年3月丙确诊重大疾病,住院自费12万元。医保部门核算可报销金额为8万元。丙提出解除合同并申请仲裁,请求: 1. 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8000元×5年=40000元; 2. 医疗费损失:80000元; 3. 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 仲裁委裁决支持全部请求。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主张补缴不受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医疗票据、生育证明、工伤认定书等。
用人单位对已缴纳社保、缴费基数、劳动者工资水平承担举证责任,不能举证则承担不利后果。
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申请法院查封机器设备、车辆、应收账款,或申请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
向人力资源部或老板提出补缴要求,保留书面沟通记录。
向社保稽核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交劳动合同与工资凭证,行政部门责令补缴期限一般为60日。
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目录、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工商信息。
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仍可要求补缴社保并赔偿医疗、工伤损失。
派遣单位是法定缴费主体,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个体工商户同样负有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可一并主张。
“单位没给交社保怎么赔偿”不仅是一道计算题,更是程序题。苏州劳动律师咨询提示:劳动者应先通过社保官网或APP打印缴费记录,确认缺口;再通过书面方式要求单位补缴,保留证据;如单位拒绝,再启动行政投诉或仲裁程序。理性、有序、完整地行使权利,才能最大限度减少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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