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屋买卖 人身损害
民间借贷 其他纠纷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合同纠纷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 知识产权
保全执行 其他商事
苏州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侵财犯罪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其他犯罪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有哪些
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
诉讼指南 权威解读
法治资讯 网站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其他纠纷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件受理费如何确定?

作者:未知 来源:苏州姑苏区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本文由苏州姑苏区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推荐阅读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就其主张财产标的部分(请求撤 销部分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 定收取案件受理费。其主张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件收取。第三人 同时提出其他财产性诉请的,以两者中较高金额或者价额按照《诉 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收取案件受理费。
  以上内容由苏州姑苏区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律所名称: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

州中心A座8楼

·友情提示:提前预约可获当面免费咨

询一次(时长30分钟)

苏州专业律师友情链接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太仓市人民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苏州市律师协会
苏州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咨询QQ: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6017884号-1
© 2016-2021 lawyer0512.net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