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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险如何定罪|苏州刑事辩护律师深度保险诈骗罪的立案量刑标准

作者:骗保险如何定罪 来源:苏州刑事诉讼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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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法律实务全流程处置指南

一、保险诈骗罪的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保险诈骗罪的具体情形包括:

1.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单位。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行为人明知自己不符合保险金领取条件,或未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的原因及损失程度不符,却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意图骗取保险金。

(三)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利益、促进经济发展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险诈骗行为破坏了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损害了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干扰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保险金,且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常见的欺骗手段包括:

1.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如虚构不存在的财产或人员作为保险标的进行投保。

2. 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如伪造事故现场、提供虚假的事故证明等。

3. 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如虚假报案,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二、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对于"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实践中可以区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参考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精神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具体确定。一般而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的,可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二百万元之间的,可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保险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一)一般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2.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

3. 其他严重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数罪并罚的规定

有保险诈骗犯罪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例如,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又构成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又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三)单位犯罪的量刑标准

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即:

1.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保险诈骗罪的司法实践与典型案例

(一)司法实践中的认定难点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保险诈骗罪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虚构保险标的、夸大损失程度等行为,但未实际骗取保险金的,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2. 正确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偿还贷款,但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本罪。

3. 准确认定"欺骗手段"。行为人虽有虚假陈述,但金融机构并未因此陷入错误认识而发放贷款的,不构成本罪。

4. 正确适用数罪并罚的规定。行为人实施保险诈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二)典型案例分析

1. 案例一:某公司为获取保险金,伪造财务报表和虚假的购销合同,虚构公司盈利能力和项目前景,骗取保险金500万元,最终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该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案例二:某个人以虚假的房产证明作抵押,从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200万元,后因经营不善无法偿还,给保险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法院判决该个人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苏州刑事辩护律师在保险诈骗案件中的作用

(一)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与辩护策略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详细解释保险诈骗罪的法律规定和量刑标准,帮助其了解自身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可能的后果。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如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未实际骗取保险金、存在自首或立功情节等,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机会。

(二)协助证据收集与案件分析

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保险合同、理赔材料、财务报表、银行流水、沟通记录等,以证明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同时,律师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可能面临的刑罚幅度,为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

(三)代理诉讼与协商谈判

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苏州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代理被告人参与诉讼,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被告人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维护其合法权益。在一些情况下,律师还可以代表当事人与检察机关或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谈判,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减轻处罚。

六、企业如何防范保险诈骗罪的法律风险

(一)加强内部管理与合规建设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险投保、理赔等环节的管理,确保保险金专款专用,防止被挪用或滥用。同时,企业应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保险诈骗罪的认识,防范内部人员参与保险诈骗行为。

(二)规范保险投保流程

企业在投保时,应严格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投保材料,不得伪造、变造或隐瞒重要信息。企业应如实披露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保险需求,确保投保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保险金的使用和理赔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现可能无法按时理赔的情况,企业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避免因违约而引发法律纠纷。

七、总结

保险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通过了解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量刑标准以及司法实践中的认定要点,企业和个人可以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避免触犯法律红线。苏州刑事辩护律师在保险诈骗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和合规建设,规范保险投保流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保险诈骗罪的发生,共同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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