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屋买卖 人身损害
民间借贷 其他纠纷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合同纠纷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 知识产权
保全执行 其他商事
苏州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侵财犯罪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其他犯罪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有哪些
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
诉讼指南 权威解读
法治资讯 网站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其他犯罪 >
本文由 苏州虎丘区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推荐阅读。 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应当查明犯罪数额。公安机关除依法收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外,还应加强对上下游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进销货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及互联网收付款记录、网络销售电...[详细]
本文由 苏州虎丘区刑事律师事务所 推荐阅读。 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应结合行为人的从业经历、认知能力、产品质量、进货渠道及价格、销售渠道及价格以及生产、销售方式等事实综合判断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行为人有实...[详细]
本文由 苏州虎丘区辩护律师 推荐阅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其中,涉案食品、药品的生产地、运输地、收购地和...[详细]
本文由 苏州黄埭镇第二看守所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推荐阅读。 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可以不出庭作证或说明情况的范围包括: 1、有充分证据证明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的侦查活动、鉴定活动是合法的; 2、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作证或说明情况可能影响与本案相关联的其...[详细]
本文由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律师法律咨询电话 推荐阅读。 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作证或说明情况是指人民法院因审理刑事案件需要,依法通知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当庭就案件有关事实、鉴定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接受询问并如实陈述的诉讼活动。 侦查人员、鉴...[详细]
本文由 苏州园区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 推荐阅读。 根据《刑法》第213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详细]
本文由 苏州相城区刑事律师在线咨询 推荐阅读 对已经生效的民事裁判文书确认,集资行为人又因同一事实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民事裁判文书认定的集资数额应当纳入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数额,民事裁判内容尚未执行的,应当与刑事判决一并执行,涉案财物不足以全部...[详细]
本文由 苏州相城区刑事案件律师 推荐阅读 对于非法集资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和赃款赃物及其孳息、收益的追缴,应当坚持应追尽追的原则。对于随案移送权属清晰的涉案财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对于权属关系复杂,在审理期限内难以查明的,可先就刑事部分作...[详细]
本文由 苏州相城区辩护律师事务所 推荐阅读 非法集资类案件原则上应当对涉案数额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者由司法机关许可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的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全案的集资数额、集资参与人数、集资行为人参与集资数额及获利、集资资金的去向、集资参...[详细]
本文由 苏州相城区刑事辩护律师 推荐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向社会非法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详细]
  • 首页
  • 上一页
  • ···23456···
  • 下一页
  • 末页
  • 767条
  •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律所名称: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

    州中心A座8楼

    ·友情提示:提前预约可获当面免费咨

    询一次(时长30分钟)

    苏州专业律师友情链接

    苏州市律师协会
    苏州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咨询QQ: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6017884号-1
    © 2016-2021 lawyer0512.net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