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工管理实践中,企业最普遍的疑问之一便是:员工经常迟到可以开除吗?一方面,考勤纪律直接影响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随意解除可能触发违法解除赔偿。本文以2025年仍有效的《劳动合同法》及配套规定为基础,结合近年裁判观点,为企业与劳动者厘清合法解除的边界。
迟到本质是对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义务的违反,既构成内部违纪,也构成违约。但违纪与违约的法律评价不同:违纪需经由规章制度路径,违约则需衡量是否达到解除条件。
截至2025年9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未就劳动合同解除事由作出新的立法,人社部亦未发布新的部门规章。因此,本文所有结论均基于现行有效规范。
法院在审查迟到解除案件时,通常围绕频次、时长、后果展开。
多数判决将“自然月内累计迟到3次或6个月内累计迟到10次”视为达到严重程度的临界点,但需以书面制度为前提。
单次迟到不足30分钟的,通常需叠加计算;单次迟到超过2小时且未请假,法院倾向直接认定严重违纪。
迟到导致生产事故、客户投诉、订单延误等实际损失,可作为严重性的补强证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企业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内容合法、已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迟到条款无效。
案例一:2024年11月,某制造公司以员工钱某半年内迟到12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委查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未经职工讨论,仅张贴在车间门口,且无证据证明钱某知悉,遂认定解除违法,裁决支付赔偿金7.8万元。
司法实践将书面警告视为“给予改正机会”的必要程序。警告应载明迟到事实、制度依据、改正期限及后果,并由员工签字确认。
企业宜采用“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解除”递进模式,允许员工在每一阶段申辩,体现合理性与比例原则。
企业单方解除前,应将理由通知工会并听取意见;未建立工会的,应听取职工代表意见。未履行该程序的,解除将被撤销。
指纹、人脸识别、钉钉定位、门禁刷卡均可作为证据,但必须保证原始性、完整性、不可篡改性。
电子考勤需辅以月度汇总表、异常提醒截图、员工确认记录,形成证据链。
企业应在争议发生前保存不少于6个月的监控录像,并制作文字说明,防止因系统覆盖导致举证不能。
案例二:2025年3月,某互联网公司凭钉钉打卡记录解除员工迟到8次的合同。仲裁阶段员工否认系统真实性。公司补充提交钉钉后台日志、IT部门说明、员工月度确认表,最终仲裁委采信证据,认定解除合法。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不适用固定考勤,迟到概念本身不存在。
居家办公可约定“核心在线时段”,超出时段未上线视为迟到,但需提前书面约定。
对“三期”女职工迟到,企业应先核实是否因产检、哺乳往返等合理事由,避免被认定为歧视性解除。
违法解除赔偿金=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2倍,上限为12年。
企业可按迟到分钟数扣减当日工资,但扣减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可在年终奖考核方案中设置“迟到扣分”条款,但须保证制度公开透明,并与迟到次数呈合理比例。
确保条款具体、可量化,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留存会议纪要。
制度培训纳入入职必修,员工签字确认“已阅读并理解”。
每月导出考勤报表,员工签字确认,发现异常立即书面提醒。
对每一次迟到均出具书面通知,员工拒绝签字的,可邀请两名见证人并拍照固定。
由HR、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共同评估迟到严重性,形成会议纪要。
提前三日将解除理由、证据目录送达工会,听取意见并记录。
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应客观描述解除事由,避免使用贬损性语言。
案例三:2025年5月,某物流公司因司机赵某一个月内迟到6次、其中两次导致配送延误,公司依据经民主程序制定的《司机考勤管理办法》解除其劳动合同。赵某提起仲裁,公司提交考勤表、客户投诉函、工会意见回复函,仲裁委裁决解除合法。
劳动者可在收到警告或处分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或工会提出申诉,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被解除后,劳动者可在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提起诉讼。
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的,需证明解除事实存在;用人单位则需对解除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包括制度、程序、证据三方面的完整性。
若制度明确“迟到1分钟以上即计1次”,且经过民主程序,可累计,但司法审查会考虑合理性。
不可抗力或公共交通突发故障可作为免责事由,但员工需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官方证明。
迟到指晚于规定时间到岗但仍到岗;旷工指无正当理由未到岗且未请假,两者处分标准应区分。
补发警告无法弥补程序瑕疵,法院一般不予认可。
可采取EMS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群公告等方式送达,并保存送达凭证。
不得超扣,否则属于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
试用期制度同样需经过民主程序,迟到标准可一致,也可适当放宽,但须书面约定。
建议采自然年度或自然季度清零,并在制度中明示,防止员工担心“终身累计”。
挂钩比例不宜超过绩效权重的20%,避免被认定为变相罚款。
企业搬迁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工作地点或给予交通补贴,否则迟到可免责。
若制度要求“迟到须于当日9点前报备”,未报备的可视为旷工半天。
至少保存至解除劳动关系后2年,以备争议时效。
迟到与加班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不能自动抵销,但企业可在制度中约定“迟到补时”机制。
若解除被认定为合法,员工可正常领取失业保险;若被认定为违法,企业需补缴社保并承担失业金损失。
在电子合同附件中上传PDF版《考勤制度》,并设置“我已阅读并同意”勾选框,留存勾选日志。
随着人脸识别、云端打卡、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普及,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将更易被司法认可。企业需在员工经常迟到可以开除吗这一问题上,提前布局制度与技术的双重合规。对于劳动者而言,及时了解制度、保留证据、善用苏州专业劳动纠纷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咨询渠道,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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