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商业三者险普及率逐年上升,但理赔环节却常出现“非医保用药不赔”争议。事故受害人被送往当地公立医院后,医生依据伤情使用人血白蛋白、进口钢板、一次性负压引流套装等医保目录外药品或耗材,费用动辄数万元。车主与受害人同时发问:这些费用能否转嫁给保险公司?是否需要单独加购医保外用药附加险?围绕上述疑问,吴江区交通律师结合现行法律、行业条款与典型案例,对“医保外用药责任三者险有必要买吗”作出系统解答。
该条确立交通事故赔偿顺位: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侵权人。法律并未将“医保外用药”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为附加险合法性奠定顶层逻辑。
第二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二十六条第六项约定: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该条成为保险公司拒赔医保外用药的主要合同依据,也直接催生“医保外用药责任三者险”这一附加险产品。
条款编号A26H2020301,列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主险条款约定的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中超出医保标准的部分,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常见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三档。
法院通常要求保险公司对“超过医保范围用药的非必要性”承担举证责任。若受害人因大面积烧伤使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医保外),保险公司仅提供目录对照表,未提交临床替代方案或医生证明,则法院一般不支持扣除。
用药剂量、疗程是否符合《临床诊疗指南》成为关键。骨折内固定术中,医保目录内的普通不锈钢钢板单价3000元,医保外进口锁定钢板单价15000元,若病历记载“患者骨质疏松,普通钢板易松动,需使用锁定钢板”,则法院倾向于认定合理。
若医保目录内存在同类可替代药品,且疗效、安全性与医保外药品无显著差异,法院可支持保险公司扣除差价。保险公司需提交医保目录、药典、临床路径等证据,并由专业医师出庭说明。
以家用6座以下客车为例,附加医保外用药责任险费率约为三者险保费的3%—5%。若三者险保额100万元、标准保费1000元,则附加险保费30—50元即可购买5万元限额。限额10万元档费率约为8%,即80元;20万元档费率约为12%,即120元。与医保外用药可能产生的几万元赔偿相比,保费支出明显偏低,符合“小保费、大保障”特点。
【案例】A省B市刘某驾驶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陈某右胫骨平台骨折,住院期间使用进口锁定钢板、一次性负压引流套装、人血白蛋白等医保外耗材及药品,合计费用48000元。交警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刘某投保交强险、100万元商业三者险,未附加医保外用药责任险。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依据示范条款第二十六条,主张扣除医保外费用48000元,仅同意赔偿医保内费用32000元。陈某起诉刘某及保险公司。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医保外用药属于“非必要、不合理”,且未就免责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故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全额赔偿80000元。保险公司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刘某因保险公司未尽说明义务而幸免自担,但若保险公司完成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则48000元需由刘某自行承担。
提示:案例可见,保险公司是否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成为胜负关键。投保附加险可将争议消灭在萌芽,避免诉讼风险。
一是转移高额医保外费用风险,避免车主因一次事故背上数万元债务;二是减少诉讼概率,缩短理赔周期,受害人可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全额赔偿;三是保费低廉,经济杠杆效应明显。
部分保险公司对附加险设置绝对免赔额或赔偿比例,如“医保外费用扣除10%后赔付”;附加险赔偿限额独立于三者险保额,若事故造成多人受伤,限额可能迅速耗尽;小额案件医保外费用不足千元,附加险保费与理赔金额倒挂,存在“用不上”的心理落差。
1 行驶区域医疗水平高、进口药品使用频繁的城市车主;2 经常驾驶至骨科医院、私立医院附近的车主;3 三者险保额已购买100万元及以上、追求保障闭环的完美主义者;4 企业车辆、网约车、租赁车等高使用频率车辆;5 上年度已发生过人伤事故、深感医保外费用压力的车主。
附加险与主险同时投保最便利,亦可在续保前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官方APP、线下营业厅加保。投保时应重点关注:1.赔偿限额与对应保费;2.是否设置免赔额或赔付比例;3.条款是否将“诊疗指南”版本固定,避免保险公司随意更新目录;4.责任限额是否为每次事故限额还是年度累计限额;5.退保规则,若车辆转让或报废,能否单独退还附加险保费。
发生人伤事故后,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说明伤者已使用或可能使用医保外药品,便于查勘员提前介入。
伤者应保存门诊病历、住院病案、医嘱单、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发票原件,对医保外项目要求医院加盖“医保外”章或由医生出具说明。
保险公司依据附加险条款核定医保外费用,若双方对药品必要性存在争议,可申请司法鉴定,或起诉后由法院委托法医中心评定。
伤者自身疾病用药与事故无关,保险公司可拒赔。应对方法是让医院在病历中明确“既往病史与本次治疗无关”,并通过鉴定区分用药关联性。
若一次事故多名伤者医保外费用合计超出附加险限额,保险公司按各自费用比例分摊。车主可提前购买更高限额,或在主险保额外另行投保超赔险。
部分保险公司年度调整附加险条款,新增绝对免赔。车主应关注续保短信提示,阅读新版条款,若不接受可在犹豫期退保重新选择其他公司。
超赔险负责赔偿超出主险责任限额的部分,但不区分医保内外;医保外用药责任险仅解决医保目录外费用,且在主险限额内赔付;医保补充险由个人自愿投保,报销自己住院费用,与车险无关。三者功能互补,不可互相替代。
第一步:确认三者险保额≥100万元;第二步:评估自身风险——行驶区域、既往事故、车辆性质;第三步:对比三家保险公司附加险费率与免赔条件;第四步:选择5万或10万元限额,与主险一起投保;第五步:保存条款电子版,事故后立即报案并固定医保外用药凭证。
“医保外用药责任三者险有必要买吗”并非简单的 yes or no,而是成本与风险的权衡。对吴江区车主而言,进口药品使用频繁、法院判决倾向受害人,百元级保费即可转移数万元风险,性价比显著。咨询专业吴江区交通律师,结合自身车况、驾驶习惯、经济承受能力,做出科学决策,让每一次出行都拥有完整闭环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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