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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体类型,其何时生效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在法律未有特别规定,在当事人也未作例外约定情形,股权转让合同应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一般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即为生效。办理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属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履行以及股权变动的范畴,未变更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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