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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受让方能否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由追究转让方的承担违约责任?

作者:未知 来源:苏州姑苏区股权转让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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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是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后,公司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非股权转让方的义务。公司拒绝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已经取得股东资格的受让方可以诉请公司履行义务。除非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受让方不能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由对转让方进行抗辩或追究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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