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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轻伤害案件,已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被害人明确表示谅解的,可以从宽处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或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3、被害人有较大过错的;
4、其他适用从宽处理有利于化解矛盾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的轻伤害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1、纠集无关人员伤害他人的;
2、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
3、具有寻衅滋事性质的;
4、具有聚众斗殴性质的;
5、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5、故意伤害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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