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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购房者能否要求延缓偿还住房按揭贷款?

作者:未知 来源:山东省律师协会官网
  本文由苏州工业园区贷款合同律师推荐阅读,文章来源于山东省律师协会官网
  
  一、受新冠疫情影响,住房贷款方面有哪些信贷政策?
  2020年1月26日,银保监会颁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指出“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2020年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外汇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以下简称29号文)指出“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二、受新冠 疫情影响,购房业主是否可以延缓偿还住房贷款?哪些人员可以延缓偿还住房贷款?
  从上述两个政策的内容来看,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特定行业、特定企业以及特定个人都可依据相应政策要求向贷款银行提出展期、延期等合理要求。银行也不得以疫情因素主张借款人信用状况恶化,进而要求提前还款或贷款到期不再续贷。为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指示,各大银行也相应发布了具体的政策,例如建设银行出台政策“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因此,并不是所有个人住房贷款用户均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须根据受疫情影响程度及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并结合具体贷款银行的实施细则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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