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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苏州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 推荐阅读。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详细]
本文由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仲裁律师咨询 推荐阅读。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该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集体合同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详细]
本文由 苏州竞业禁止律师 推荐阅读。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 1、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破...[详细]
本文由 苏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律师 推荐阅读。 用人单位为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采取下列行为的,将被认定无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将连续计算: (一)采取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将劳动者工龄清零的...[详细]
本文由 苏州虎丘区劳动法律师事务所 推荐阅读。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一般按照以下的原则确定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详细]
本文由 苏州姑苏区加班工资律师咨询 推荐阅读。 全天24小时吃住在用人单位的保安、门卫、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岗位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如劳动者确因工作所需和单位要求,不能睡眠休息的,应认定为工作时间; 如工作场所中同时提供了住宿或休息设施的,应合理...[详细]
江阴市顾山镇劳动律师 推荐阅读 劳动者履行工作职责或执行工作任务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属于用人单位经营风险,劳动者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当根据劳动者过错程度、单...[详细]
江阴顾山工伤赔偿律师 推荐阅读本文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故停工留薪期一般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以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日至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终结止的期间确定,...[详细]
江阴顾山劳动官司律师 推荐阅读本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约定的经济补偿过低的,不影响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的效力。 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或补足经济补偿。该标准低于...[详细]
江阴市顾山镇劳动仲裁律师 推荐阅读本文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可询问劳动者是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坚持原请求的,不予支持;劳动者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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