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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归谁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婚前以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归谁
    一、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在一方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时,该按揭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不能导致房屋所有权的改变。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另一方要给以补偿。
    二、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从该条的规定来看,原则上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应视为该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
    以上是苏州离婚律师关于“婚前以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归谁”的相关介绍,现在我们知道对于这类问题必须结合案情具体分析,不同的情况会导致出现不同的结果。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直接致电苏州离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婚前以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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