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苏州律师协会官网
原标题: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律师协会共同召开进一步深化“实习律师进法院”工作专题座谈会
8月8日,为进一步深化“实习律师进法院”工作,市司法局、市中院、市律协共同召开专题座谈会。市司法局局长王侃、副局长徐亦文、律管处处长顾全、副处长周华,市中院政治部主任徐海、副主任刘冬梅,市中院法官张伟、沈莉菁,市律协会长李浩江、副会长朱建军、杨相宁、考核委主任冯道松等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重点围绕进一步完善“实习律师进法院”遴选机制和岗前培训制度、完善法院实习岗位“双向选择”制度、实习律师工作表现和实习考核衔接机制、打造实习律师“两结合”学习模式等内容进行研究讨论,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实习律师进法院”工作的组织发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鼓励引导、加强对进法院实习律师的扶持表彰。
徐海介绍,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增进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相互理解与认同,帮助法官清晰认识外界对法院工作的态度与评价,促进法官改进工作作风,做崇法厚德、公正廉明,睿智卓越的法律人。实施“实习律师进法院”制度是促进法官与律师沟通的新途径,有助于深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构建法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李浩江表示,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能够加深对法院办案流程的了解,快速积累办案经验,提高法律服务实践水平。在成为执业律师后,能够形成全面客观成熟理性的律师职业观,增加自我认同和职业荣誉感。
王侃就进一步深化“实习律师进法院”工作强调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严格把关,选拔真正优秀的人员进入法院实习。三是要在前期成功实践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全市范围内稳步推广实施。培养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的优秀青年律师队伍,为全市律师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持久动力。
自2016年9月苏州率先在全国探索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以来,市律协共选派3批29名实习律师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苏州两级法院先后接收实习律师69人,协助法官累积办理案件600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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