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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苏州工业园区购房律师推荐阅读 文章来源:山东省律师协会网站 目前情况下,购房人不能以疫情为由,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并主张免责。只有在疫情及其防控措施对合同履行构成重大障碍,肺炎疫情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达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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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苏州工业园区房产律师转载 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建金〔2020〕23号 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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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地下 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 《苏州工业园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经园区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详细]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完善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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