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因冲突引发的肢体对抗时有发生。当遭受攻击时,许多人会本能地进行还手。那么,被打后还手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应如何定性?本文将结合苏州刑事律师的实践经验,为您详细解读。
2023年3月,市民张某在夜市与李某发生口角。李某突然推搡张某,张某被打后立即还手,双方扭打在一起。过程中,张某将李某鼻骨打至骨折。李某报警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张某立案侦查。张某家属咨询苏州刑事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类似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正确理解正当防卫与互殴的法律界限,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和避免不必要的刑事责任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且必须是已经发生并未结束的侵害。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必须在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尚未结束的时间段内实施。
(3)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防卫行为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不能殃及无关第三人。
(4)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防卫人需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实施防卫行为。
(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行为的强度和造成的损害应与不法侵害的强度和可能造成的损害相适应。
2023年6月,一小区内,王某遭遇董某持刀抢劫。王某在夺刀过程中将董某刺伤。经鉴定,董某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最初以故意伤害立案,后经苏州刑事律师介入,案件被重新审查。律师指出王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与正当防卫不同,互殴是指双方基于不法侵害的相互意图,持续进行的相互攻击行为。在互殴中,双方均存在侵害对方的故意,缺乏正当防卫所要求的防卫意识。
(1)双方具有攻击的相互性。互殴双方均有侵害对方身体的积极行为,而非一方防卫一方侵害。
(2)主观上存在斗殴意图。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对对方造成损害,却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3)行为具有连续性。互殴行为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双方的攻击行为相互交织。
(1)双方均可能构成违法或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刑事责任。
(2)互殴造成的损害通常由双方按过错程度分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023年9月,民周某与邻居郑某因琐事争吵升级为互殴。周某将郑某打成轻微伤,郑某也将周某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双方均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后周某起诉要求郑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决各自承担50%的责任。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即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出于制止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实施行为。而互殴双方主观上均有侵害对方的故意,缺乏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通常发生在不法侵害开始后、结束前的时间段内。而互殴往往表现为双方持续的相互攻击,难以明确区分谁先发起、谁在防卫。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强度上具有相当性。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而互殴双方的行为强度往往相当,且均具有攻击性。
2023年11月,某酒吧内,钱某被吴某推搡后,钱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向吴某腹部,致其重伤二级。钱某辩称属于正当防卫,但苏州刑事律师指出,钱某使用刀具进行还击,明显超出必要限度,且吴某的推搡行为尚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最终,钱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防卫过当的判断标准: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等因素。例如,面对徒手攻击使用致命武器,或者在侵害行为结束后继续实施攻击,通常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2)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与故意犯罪相比,其主观恶性较小,因此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特殊防卫的适用条件:仅限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且必须是正在进行的状态。
(2)特殊防卫的法律意义:在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法律赋予公民更充分的防卫权,以鼓励公民勇敢对抗犯罪。
2024年1月,市民赵某在家中遭遇入室抢劫。赵某与抢劫犯搏斗过程中,用木棍将抢劫犯击打致死。公安机关初查后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后经苏州刑事律师介入,指出本案属于特殊防卫情形。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决定。
(1)全面审查案件起因:司法机关会详细调查冲突的起因,判断双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
(2)细致分析行为过程:通过监控视频、证人证言、伤情鉴定等证据,还原双方行为的具体过程,包括攻击与还击的时间顺序、行为强度等。
(3)综合判断主观意图:结合双方的言行、过往关系等因素,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防卫意识或斗殴意图。
(1)现场证据:包括监控视频、目击证人证言等,能够客观还原事件经过。
(2)伤情证据:及时进行伤情鉴定,确定伤害程度,为案件定性提供依据。
(3)通信记录:短信、聊天记录等可能反映双方冲突前的意图和态度。
(1)法律咨询与风险评估: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分析行为性质和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2)证据收集与整理:协助当事人收集有利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
(3)与司法机关沟通:代表当事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争取有利的案件处理结果。
(4)出庭辩护:在庭审中为被告人进行有效辩护,争取无罪、罪轻或从轻处罚的结果。
2024年3月,市民孙某在制止小区内未成年人欺凌时,被欺凌者同伙围殴。孙某在还手过程中造成一人轻伤二级。孙某家属及时联系苏州刑事律师,律师介入后,协助收集了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孙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孙某免于刑事处罚。
当面临不法侵害时,应首先尽量通过避让、逃离等方式确保自身安全,并及时报警求助。这是最安全且合法的应对方式。
如果不得不进行防卫,应尽量控制防卫行为的强度,避免使用过度暴力。例如,面对推搡可以适当推回,但不必要踢打要害部位。
在冲突过程中,尽量保留现场证据,如通过手机录像、记住目击者联系方式等,为可能发生的法律程序做好准备。
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咨询苏州刑事律师,了解自身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可能后果,必要时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2024年5月,市民朱某在公路上被后车司机刘某逼停并遭受攻击。朱某在还手造成刘某轻伤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处理。朱某联系苏州刑事律师后,律师指导其保留现场监控录像和行车记录仪视频。律师介入后,通过证据证明朱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最终法院判决朱某无罪。
在遭受攻击时,如何合法应对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被打后还手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起因、过程、双方主观意图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苏州刑事律师提醒您:面对冲突应尽量保持冷静,优先选择和平、合法的解决方式。如果不得已进行防卫,应控制行为强度,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只有全面了解法律知识,才能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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