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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司法行政服务热线“12348”接到劳动者投诉:“我在上班途中受伤了,要求认定工伤,单位说我自己受伤的,不愿意为我申报工伤,怎么办?”法援小助助提醒:上下班途中受伤未必都一定会认定工伤!【法律风险提示】1、在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能认定为工伤;...[详细]
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交强险作为法定强制责任险种,目的在于分散风险、保障机动车肇事责任事故的受害人能够及时从保险人处得到经济赔偿。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详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保险标的是否构成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保险标的用途的改变;(二)保险标的使用范围的改变;(三)保险标的所处环境的变化;(四)保险标的因改装...[详细]
网络投保中,在认定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时,应审查保险公司的投保流程中是否同时具备以下环节:1.是否设置了人脸识别、短信验证等身份识别环节;2.网页是否主动完整展示保险合同全部条款内容,并采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对免除保险公司责任条款进行特别提示;...[详细]
【案情简介】杨某在驾驶小型汽车行驶的过程中,追尾了同向行驶的李某驾驶的新能源汽车,致使李某受伤,两车损坏。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杨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不承担该事故责任。李某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新能源汽车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李某将杨某及杨某驾...[详细]
问 题:乘客通过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获赔部分,是否可以在侵权损害赔偿中扣除?答疑意见:《保险法》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详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相关统计数据(2023年度)的通知苏高法电〔2024〕128 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人民法庭: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近期公布的统计数据,现将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所依据的2023年度相关统计数据通报...[详细]
张某为方便在货拉拉平台接单拉货,自行将其名下的小型普通客车改装成营运车。在一次营运过程中,张某驾驶车辆与行人郭某相撞,郭某经抢救无效去世。后郭某的家属将张某、张某车辆投保的A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载明,张某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构造的机动车上道行驶时,疏于观察路面情况,遇情未采...[详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粤高法发〔2024〕3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引》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引》已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2023年总第70次会议、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报最...[详细]
随着我国机动车的普及,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大幅提升,发生事故致车辆损坏引起的贬值损失,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22年11月22日16时,被告张某驾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交叉路口,遇原告尹某驾车由北向南行驶,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致原告车辆左侧两个车门受损。本起交...[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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