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行为人往往在即将得手前心生悔意:继续走下去可能面临十年以上重刑,立刻停下又担心已被同伙或警方察觉。此时能否被认定为犯罪中止,不仅关系到是否降档量刑,更可能实现“免除处罚”的逆转。搜索引擎每天出现大量“苏州刑事律师中止犯如何辩护”的提问,却少有文章把理论与实务一次性讲透。本文用超八千字的篇幅,把立法、司法解释、证据、辩护、量刑五个层面完整摊开,力求让家属与法律从业者都能迅速抓住要点。
刑法第24条第一款共分三句话:第一句给出定义,第二句明确“造成损害”与“未造成损害”的法律后果,第三句话是但书,提示“情节显著轻微”可不入罪。理解三句话之间的逻辑,是判断能否成立犯罪中止的前提。
截至本文定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未对刑法24条作出修正,也未发布新的中止犯司法解释。因此下文全部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司法解释与判例,拒绝为了蹭流量而虚构“2025年新规”。
“犯罪过程”始于着手实行,终于犯罪既遂。一旦犯罪既遂,即使行为人后退,也不成立中止,只可能构成退赃或赔偿。着手实行与预备阶段的界限,需要结合分则条文与具体案情综合判断。
外界障碍包括被害人反抗、路人经过、警灯响起、工具失灵等。如果行为人误认为无法继续而停止,属于“意志以外原因”,应认定未遂;只有基于内心悔悟、怜悯、恐惧刑罚等动机而放弃,才满足自动性。
中止行为必须现实地阻止犯罪结果。例如投毒后主动送医院且被害人未死亡,即满足有效性;若送医仍抢救无效死亡,则既遂,中止不成立。
暂时停顿、伺机再犯,不构成中止。常见误区是“今天不抢,改天再抢”,司法机关往往结合聊天记录、踩点时间、工具保管状态综合认定是否彻底。
扒窃时发现口袋空空,属于对象不能犯,应认定未遂;若行为人本可继续寻找其他目标却主动离开现场,则可能成立中止。
抢劫团伙因路人众多暂时撤离,商定“凌晨再动手”,属于犯罪中断,不享有中止优惠。
诈骗款项到账后,因被害人哭诉而退款,犯罪已经既遂,只能作为退赔情节,不构成犯罪中止。
微信语音、手机基站定位、监控录像能证明“何时停止”。例如监控显示行为人在22:10离开现场,而同伙于22:30继续实施,即可凸显其自动放弃。
与同伙的聊天记录出现“不干了”“太残忍”等字样,可直接反映主观动机;若仅有“今天算了”,则需结合语境补强。
丢弃的刀具、撕碎的借条、冲走的毒品,都能佐证“彻底放弃”。及时拍照并申请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可防止证据灭失。
路人、同监人员、家属均可作为证人。关键要让证人描述行为人的语言、神态、动作细节,而非简单结论式陈述。
律师在第一次讯问前到场,可提示当事人重点陈述“自动停止—有效防止—内心悔悟”的时间线,防止与后续证据矛盾。
检察机关对中止认定常持谨慎态度。律师可提交《中止犯法律意见书》,并建议退回补充侦查:调取监控、鉴定刀具指纹、询问路人,以夯实“有效性”。
对复杂案件,可申请心理学专家出庭说明“悔悟动机的现实可能性”,击破“外界障碍”抗辩;同时运用时间轴图表,让法官直观看到“停止—结果未发生”的因果关系。
刑法24条明确规定“应当免除处罚”。实践中,对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的,法院一般直接免予刑事处罚,但仍作有罪判决,可保留案底。
应当减轻处罚。常见损害包括轻伤、部分财产损失。此时量刑参照“未遂减一档”再减一档,例如抢劫未遂三至十年,中止造成损害可在三年以下量刑。
中止与自首、立功可同时认定,形成“阶梯式降刑”。例如先因中止减档,再因自首减30%,最终可能宣告缓刑。
行为人因家庭矛盾向丈夫水杯投入农药,丈夫饮后腹痛难忍,行为人立即拨打120并陪同就医。经鉴定丈夫构成轻伤。法院认定行为人有效防止死亡结果,成立犯罪中止,但已造成损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行为人翻窗进入别墅,发现室内装满监控,心生恐惧原路返回。辩护人提交小区监控与人脸识别时间戳,证明其未拿任何财物且立即离开。法院认定中止,免予刑事处罚。
行为人持刀尾随被害人至地下停车场,远处响起警笛,行为人仓皇逃离。公安机关认定为未遂。辩护人主张“警车距离200米且未发现现场”,并提交同伙口供“我们自己害怕”,法院最终改认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行为人骗取被害人五万元后,因被害人哭诉家中病重,心生悔意全额退款。法院认为款项到账即既遂,不构成中止,退赃情节使刑期从三年减为两年。
共犯中一人自动放弃并劝说他人无效后,自行离开并报警,有效阻止结果发生,可单独认定中止;其他共犯构成未遂或既遂。
单位行贿中,直接责任人员自行撤回行贿款,但单位决策层仍坚持行贿,个人可争取中止,单位则既遂。
对未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律师应依据刑诉法第81条提出“无逮捕必要”,争取不批捕,直接取保。
逮捕后,可依据《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重点阐述“可能免除处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对造成损害但获减轻处罚的中止犯,可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报告,争取宣告缓刑。提前准备固定住所、就业证明、家属监管承诺书。
立即备份当事人手机聊天记录、相册、定位信息,防止侦查机关提取时遗漏对中止有利的内容。
第一时间联系在场路人、朋友,记录联系方式,避免证据流失。
对造成损害的案件,积极赔偿并获取谅解书,可在中止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刑罚。
刑事案件的法院受理费免收,但可能产生鉴定、评估费用,由请求方垫付。
江苏省实行市场调节价,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阶段合计通常在2万至5万元区间,具体与案件复杂程度、是否同时申请鉴定相关。
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因中止犯需补充证据,部分案件退查两次,周期可能延长至一年。
刑法24条给迷途者留了一道窄门:只要自动、有效、彻底地停下来,法律就能免罚或大幅减刑。面对突如其来的侦查,家属与当事人最需要的不是慌乱,而是迅速梳理“时间—动机—行动—结果”的完整证据链,并在专业苏州刑事律师的指导下,把悔意转化为可验证的中止情节。请记住,犯罪中止不是辩护人的文字游戏,而是行为人真心回头与法律宽容精神的交汇。把握时机,行动越快,希望越大。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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