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屋买卖 人身损害
民间借贷 其他纠纷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合同纠纷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 知识产权
保全执行 其他商事
苏州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侵财犯罪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其他犯罪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有哪些
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
诉讼指南 权威解读
法治资讯 网站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人身损害 >

交通肇事方离开现场时被拦阻后倒地身亡 拦阻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网站

  【简要案情】
  郭某在小区骑车时将玩耍的五岁男童罗某撞倒致其受伤。孙某见状后,马上联系孩子家长,并告知郭某应等孩子家长前来处理。郭某欲先离开,被孙某拦住。郭某情绪激动,并与孙某发生言语争执,随后不久倒地。孙某拨打120急救电话,但郭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郭某家属起诉要求孙某赔偿40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律评析】
  法院认为,孙某阻止郭某的目的在于保护儿童利益,应予肯定;其与郭某并不认识,不知道郭某健康状况,虽与郭某发生言语争执,但孙某言语并不过激,其阻拦方式在正常限度之内,阻拦行为本身不会造成郭某死亡的结果。在郭某倒地后,孙某亦及时拨打120求助。孙某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度以来,“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似乎成为困扰广大群众的难题,相关负面新闻屡屡见诸媒体报道,引发了人们对社会道德滑坡的担心。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网站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与本网站管理员进行联系,本网站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律所名称: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

州中心A座8楼

·友情提示:提前预约可获当面免费咨

询一次(时长30分钟)

苏州专业律师友情链接

苏州市律师协会
苏州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咨询QQ: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6017884号-1
© 2016-2021 lawyer0512.net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