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同城配送、社区团购的兴起,越来越多的私家车主注册“货拉拉”“运满满”等平台接单拉货,却在事故后被保险公司拒赔。苏州交通律师免费咨询热线每天都会接到类似疑问:“私家车拉货出险不赔偿吗?”答案取决于“使用性质是否改变”“危险程度是否显著增加”以及“投保人是否履行告知义务”三大核心要素。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行驶证注明“非营运个人”,即默认私家车;注明“货运”“营运”,即已变更。法院首先核查登记信息。
1 平台注册信息:货拉拉、运满满后台订单记录;
2 车身广告:贴有平台标识被认定为“外观宣示”;
3 资金流水:持续收取运费;
4 询问笔录:司机自认“每单收费100元”即构成有偿营运。
1 提供投保单、免责条款加粗提示;
2 提交行驶证、平台订单、询问笔录;
3 证明事故发生在营运过程中。
1 空车返回:需证明事故发生时未载货且未接单,但司法实践倾向“连贯性认定”;
2 偶发无偿:需提供乘客或货主证言,证明未收费,难度较大;
3 已履行通知:需提交保险公司批改单或客服录音,证明已告知变更用途。
王某以非营运货车长期拉货,事故造成三者死亡。法院认定其“有偿货运”属于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通知保险公司,判决商业险免赔76万余元,车主自担。
司机李某送完货空车返回途中发生事故。法院认为“空车返回”是整个营运活动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已整体增加,维持商业险免赔。
交强险:无论营运与否,对第三方人身伤亡需在限额内赔付(2025年为20万元死亡伤残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限额、2000元财产损失限额)。
商业险:只要被认定为营运未告知,保险公司可在商业三者险、车损险、车上人员险范围内拒赔。
1 变更车辆使用性质:持行驶证、身份证到车管所办理“非营运”转“货运”;
2 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提交《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申请表》,保险公司将重新评估保费;
3 购买营运车险:保费虽高,但保障全面;
4 保留证据:变更回执、批改单、客服录音,以备将来抗辩;
5 咨询专业人士:出险前可随时拨打苏州交通律师免费咨询热线,获取即时法律意见。
目前,苏州市及全国12348法律服务热线、各地律所官网、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均提供7×24小时苏州交通律师免费咨询。车主可上传行驶证、保单、事故认定书,律师团队将在24小时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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