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屋买卖 人身损害
民间借贷 其他纠纷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合同纠纷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 知识产权
保全执行 其他商事
苏州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侵财犯罪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其他犯罪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有哪些
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
诉讼指南 权威解读
法治资讯 网站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婚姻家庭 >

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分割,能否约定把债务归一方吗?

作者:律师在线咨询离婚 来源:苏州律师服务网

核心关键词:律师在线咨询离婚离婚能把债务归一方吗

当婚姻走向尽头,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是双方当事人极为关切的核心问题之一。与明晰可见的房产、存款等资产不同,债务问题往往更加复杂和隐蔽,处理不当可能对离婚后的生活造成长期困扰。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外负债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离婚时债务怎么分?”“能不能约定所有债务由一个人承担?”成为许多面临婚姻解体的当事人迫切希望得到解答的疑问。本文旨在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系统性地解析离婚中的债务承担问题,并为有需要的读者提供寻求专业帮助的途径。

一、 离婚诉讼与债务分割的基本法律框架

离婚不仅涉及身份关系的解除,更伴随着财产关系的清算。我国法律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与债务清偿确立了明确的原则和规则,理解这些基础框架是处理具体问题的前提。

1. 主要法律依据

处理离婚债务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因此,所有法律分析均应以《民法典》现行有效规定为准。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核心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这是区分债务性质的根本法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这些条文构成了处理离婚债务问题的基石。

(2)相关司法解释的细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等司法解释,对共同债务的认定、举证责任分配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2. 债务分割与离婚程序的关系

债务分割是离婚案件审理中必须处理的事项之一。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对债务问题作出安排。

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自行约定债务的承担方式。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依法对债务的性质进行认定,并判决如何分担。实践中,由于债务问题可能涉及第三方债权人,其处理往往比财产分割更为复杂。

二、 关键前提: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

讨论“离婚能把债务归一方吗”这个问题,首要且关键的一步是区分涉案债务究竟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这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债务,其承担规则截然不同。

1.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体现了“共债共签”的原则,有利于从源头防范纠纷。

(2)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消费、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医疗保健等必要开支。判断是否属于此类债务,会综合考虑债务金额、当地经济水平、家庭收入状况、消费习惯等因素。

(3)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此条规定将超出家事代理权范围的大额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债权人。

案例:A省B市的张某(夫)与李某(妻)婚姻期间,张某以个人名义向王某借款50万元,声称用于家庭装修和子女留学,但未让李某签名。后张某与李某离婚。王某起诉要求张某、李某共同还款。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笔借款金额巨大,已明显超出B市一般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债权人王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借款确实用于张某与李某的家庭共同生活(如提供装修合同、学费支付凭证等),也未能证明李某事后对此借款进行了追认。因此,法院认定该50万元债务为张某的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负责偿还。

2.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范围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依法或依约定应由夫妻一方独自承担的债务。主要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随附的债务(如附义务赠与中需要承担的债务)。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该约定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且对债权人需符合特定条件才生效)。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所负的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因实施侵权行为所负的赔偿债务,且该侵权行为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

3. 界定不明时的处理与举证责任

在离婚诉讼中,对于一笔债务的性质产生争议时,主张该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方,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例如,主张对方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可能需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反之,主张某一己方名下债务为个人债务,则需要证明其符合个人债务的特征。外部债权人起诉夫妻双方时,如前所述,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举证责任在债权人一方。

三、 离婚时债务分割的具体方式与可行性分析

在明确了债务性质之后,才能探讨如何分割。核心问题“离婚能把债务归一方吗”的答案,因债务性质和分割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 协议离婚中的债务归属约定

协议离婚的核心是意思自治。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就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进行自由约定。

(1)约定的自由度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允许双方通过协议约定由一方全部承担,或按比例分担。例如,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女方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自然应由该方个人承担,双方协议对此进行确认即可。

因此,从夫妻内部关系的角度看,通过离婚协议“把债务归一方”是完全可行的。这正是协议离婚灵活性的体现。

(2)内部约定与外部效力的区别

这是理解本问题的关键所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该精神同样适用于离婚协议中的债务承担约定。

这意味着: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在夫妻双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承担了约定债务的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追偿。但是,该约定不能当然对抗债权人。如果该债务依法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在向债权人清偿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案例:C市的赵某与孙某协议离婚,约定婚后因购房所欠银行的80万元贷款由赵某负责偿还。后赵某失业无力还款,银行起诉赵某和孙某要求共同偿还。法院认定该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离婚协议约定由赵某偿还,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法院判决赵某、孙某对银行的8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孙某在依法偿还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赵某追偿。

2. 诉讼离婚中法院对债务的判决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依据法律对债务性质进行认定,并作出判决。

(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原则上判决由双方共同偿还。在分割时,通常会考虑债务的产生原因、用途、双方经济能力、对家庭贡献等因素,判决双方按比例分担(常见为各半分担),并明确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一方承担,同时在其他财产分割上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分得更多资产的一方承担更多债务),或者直接判决由一方承担。但即便判决由一方承担,如前所述,该判决的内部性不影响债权人向双方主张权利。

(2)对于夫妻个人债务

法院会判决由负债一方个人负责清偿,另一方无需承担。

因此,在诉讼离婚中,法院“把债务判归一方”是可能的,尤其是当该债务虽属共同债务,但主要由一方引起或使用,且综合财产分割情况考虑时。但这与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有异曲同工之处,同样面临内部判决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的问题。

3. 特殊类型债务的处理

(1)虚构债务或非法债务

对于夫妻一方伪造的债务,法院不予认可。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法律不予保护,自然也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

(2)尚未到期或金额不确定的债务

对于分期贷款等长期债务,离婚时可以就尚未到期的部分进行分割,明确后续还款责任的承担方。对于金额不确定的债务(如一方可能面临的侵权赔偿诉讼),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案处理。

四、 如何有效实现“债务归一方”及风险防范

基于以上分析,当事人若希望实现债务在离婚后由一方清晰承担,避免后续纠纷,需要采取周全的策略。

1. 协议离婚中的操作要点

(1)全面、清晰地梳理和列举债务

在起草离婚协议前,双方应尽可能共同梳理婚姻期间的所有债务,包括债权人、借款时间、金额、用途、剩余本金、凭证等,并作为协议附件。避免使用“其他一切债务”等模糊表述,以防遗漏。

(2)明确约定债务承担主体及追偿权

对于每一项共同债务,明确约定由哪一方负责向债权人清偿。同时,可以约定:“若因本协议所列债务导致非承担方被债权人追索,非承担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承担方全额追偿,并有权要求承担方赔偿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等)。”这强化了内部追偿的保障。

(3)争取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

这是彻底地解决债务归属问题、避免后患的方法。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夫妻双方能共同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将原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转移为仅由离婚后的一方负担,并解除另一方对该债务的责任,那么“债务归一方”的约定就对债权人发生了效力。此后,债权人只能向约定的承担方主张权利。这种做法在法律上较为稳固。

2. 诉讼离婚中的策略准备

(1)充分举证证明债务性质

积极收集证据,证明某项债务属于对方个人债务(如证明其用于个人挥霍、赌博,或与家庭生活无关的个人经营活动),或者虽然属于共同债务,但主要由对方引起、使用,自己不知情也未获益。

(2)提出合理的债务分割方案

向法庭陈述己方主张的债务承担方案,并结合财产分割请求(例如,同意对方多分财产以换取其承担主要债务),争取法庭支持。

3. 常见风险与防范

(1)对方隐瞒债务的风险

离婚后,突然出现未知的债权人上门讨债。防范:在离婚协议中增加保证条款,如“双方确认,除本协议所列债务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其他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其他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如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予全额赔偿。”

(2)承担方无力偿还导致己方被追索的风险

这是较大的风险。防范:首先,尽量通过债务转移获得债权人同意。其次,在财产分割时,可考虑将易于变现的资产(如存款)多分给债务承担方,以提高其履约能力。最后,保留好离婚协议、付款凭证等所有证据,以备追偿之需。

(3)协议约定不明引发的争议

模糊的约定是纠纷的源头。防范:务必使协议条款明确、具体、无歧义。

五、 律师在线咨询离婚服务的价值与运用

面对离婚债务分割这样的专业、复杂且关乎重大利益的法律问题,寻求专业法律帮助至关重要。律师在线咨询离婚作为一种便捷高效的服务模式,能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针对性的指导。

1. 在线咨询在债务分割问题中的具体作用

(1)初步评估与法律定性

当事人可以通过在线咨询,向律师描述债务的基本情况(如谁借的、何时借的、借了多少、名义用途、实际用途、是否有借条、对方是否知情等)。律师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初步分析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可能性,帮助当事人理清问题的法律性质。

(2)证据收集指导

律师可以指导当事人收集和固定关键证据,例如:银行流水(证明资金去向)、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对方对借款的知情或认可、证明债务用途)、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正确的证据收集是诉讼或谈判成功的基础。

(3)方案设计与策略选择

律师可以基于案情和当事人诉求,设计多种解决方案。例如,是选择协议离婚自行约定,还是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在协议中如何措辞才能保护己方利益?是否有可能尝试与债权人协商债务转移?律师能提供专业的策略建议。

(4)文书审核与起草

对于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将其拟定的离婚协议通过在线方式发送给律师审核。律师能发现其中关于债务约定的模糊、遗漏或法律风险之处,并提出修改意见,甚至代为起草严谨的协议条款。

2. 如何有效进行在线咨询

为了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咨询者应提前做好准备:梳理债务清单、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的电子版(如拍照、扫描)、清晰陈述自己的核心诉求(是希望不承担债务,还是希望明确分割方案)。在咨询过程中,如实、全面地陈述事实,不要隐瞒或夸大。

3. 在线咨询与线下委托的衔接

在线咨询适合解决初步分析、简单问题解答和策略方向选择。如果案情特别复杂、债务金额巨大、对方极不配合或已涉及诉讼,在经过在线咨询初步沟通后,可能需要转入线下委托,由律师全面代理案件,进行深入的证据调查、参与谈判、出庭应诉等。

六、 综合建议与结语

1. 面对离婚债务问题的行动步骤建议

第一步:冷静梳理。独自或与配偶初步沟通,列出所有已知债务清单。

第二步:专业咨询。尽快通过可靠的律师在线咨询离婚平台或线下途径,就债务性质和分割方案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第三步:收集证据。根据律师指导,系统性地收集和保存所有相关证据。

第四步:决策与行动。根据咨询结果,决定是与对方协商签订协议,还是准备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可继续寻求律师的帮助。

第五步:善后与执行。离婚后,按照协议或判决履行。如遇对方违约或债权人追索,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2. 核心观点总结

回到最初的问题“离婚能把债务归一方吗”?答案是:在夫妻内部关系中,通过离婚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可以将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划归一方。但是,这种内部约定或判决,不能当然免除另一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连带清偿责任。若想彻底免除对债权人的责任,有效的方法是取得债权人对债务转移的同意。

离婚债务分割涉及法律适用、证据规则和谈判技巧,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领域。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细节,细微的事实差异可能导致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切勿仅凭网络文章或经验之谈盲目处理。积极、主动地寻求像律师在线咨询离婚这样的专业法律服务,是厘清自身处境、规避潜在风险、保障合法权益明智和有效的选择。

本文版权归苏州律师服务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建议,对于引用本文内容所产生的任何后果,作者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条文引用均核对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等权威来源,确保时效性与准确性。如有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具备专业资质的律师。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律所名称: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

州中心A座8楼

·友情提示:提前预约可获当面免费咨

询一次(时长30分钟)

苏州专业律师友情链接

苏州市律师协会
苏州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咨询QQ: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6017884号-1
© 2016-2021 lawyer0512.net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