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变暖趋势下,极端高温天气频发,户外及半开放式作业场所的劳动者面临中暑、热射病等健康风险。通过苏州劳动律师后台数据监测,近三年关于高温权益的咨询量年均增长32%,其中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时间调整、工伤认定成为高频问题。理解并落实“高温天气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已成为企业与员工共同关注的焦点。
类型一:露天作业型,如建筑、环卫、快递;类型二:高温车间型,如铸造、玻璃、纺织印染;类型三:半开放型,如物流仓库、停车场管理。
未足额发放高温津贴、未提供防暑饮料、未缩短高温时段工时、高温中暑被草率认定为普通疾病。
要回答“高温天气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必须先回到现行法律与行政规范的体系化解读。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37℃以上至40℃,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且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作业。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范畴,必须货币发放,不得以实物冲抵,且应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厘清“高温天气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核心在于津贴落地。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均应发放高温津贴。
各省标准不一,一般每月200元至30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4个月。标准为底线,企业可高于但不得低于。
高温津贴应与当月工资同步发放,单独列明项目,并在工资条中体现。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是降低高温风险的有效手段。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企业应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加班。
高温作业场所应设置休息室,休息室温度应控制在26℃以下,并提供充足饮水。
实行轮班作业,减少劳动者暴露在高温环境中的连续时间。
保障劳动者健康是“高温天气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血压、心率、体温调节功能等。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或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应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包括现场急救、送医流程、事故报告等内容。
企业可从制度、设备、培训三方面入手,落实高温劳动保护。
制定高温劳动保护制度,明确津贴发放、工时调整、应急预案等内容,并向劳动者公示。
配备空调、风扇、喷雾降温等设备,提供盐汽水、绿豆汤等防暑饮品。
开展高温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当权益受损时,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向企业工会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补发津贴或调整工时。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监察部门应在60日内作出处理。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发高温津贴、支付赔偿金等。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一:甲建筑公司未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乙申请仲裁获支持。仲裁委裁决甲公司补发高温津贴1200元,并支付25%经济补偿。
案例二:丙物流公司在高温天气未缩短快递员作业时间,导致丁中暑住院。丁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医疗费报销及停工留薪期待遇。
案例三:戊工厂未提供防暑降温饮品,劳动者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监察部门责令整改,并对戊工厂处以罚款。
随着科技发展,高温劳动保护将更加智能化、人性化。
利用物联网技术实时监测作业环境温度、湿度,自动触发预警。
推广弹性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实现工作与休息的平衡。
未来立法可能进一步提高高温津贴标准,扩大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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