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消费令是人民法院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必需消费的强制措施。制度依据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7〕7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释〔2010〕8号)。
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通知》,进一步细化限高情形与解除条件,强调“惩戒与教育并重”。
2023年7月,华南某市法院对未偿还借款200万元的张某发出限高令,禁止其乘坐高铁、飞机、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张某在期限内主动履行50万元后,法院部分解除限高。
1.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 被执行人未如实申报财产;3. 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限制消费令。
法院在立案后3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未履行的,7日内可发出限高令。
限高令无固定期限,直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或符合解除条件。但实务中,法院每两年审查一次,确无履行能力的,可延长。
1.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2. 申请执行人未提供新的财产线索;3. 被执行人确无高消费行为。
2022年12月,华北某市法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王某每两年审查一次限高令,持续五年后,因王某确无收入,限高令自动延续。
1. 履行完毕;2.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3. 提供有效担保;4. 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
1. 一次性履行:支付全部欠款后,法院3日内解除;2. 分期履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首期款项;3. 提供担保:房产、车辆等实物担保或保证人担保;4. 申请人同意:提交书面同意书;5. 无财产终结执行: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限高令自动失效。
2023年9月,华东某市债务人李某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分36期偿还借款,法院解除限高令,仅保留部分消费限制。
1. 定期查询财产线索(不动产、车辆、证券);2. 申请限制消费令+失信名单双重施压;3. 利用悬赏公告扩大线索来源。
1. 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2. 提交《暂无履行能力报告》及财产清单;3. 申请分期履行或执行担保。
2023年10月,华南某律师团队代理的债务纠纷中,债务人通过执行和解协议分24期还款,法院解除全部限高措施。
对限高令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履行完毕后,可申请信用修复,删除失信记录。
避免虚假申报财产或高消费,否则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限高令并非“终身标签”,关键在于履行意愿与能力。苏州强制执行专业律师建议:债权人持续追踪财产,债务人主动协商分期或担保,双方通过合法途径化解执行僵局。如遇复杂情形,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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