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屋买卖 人身损害
民间借贷 其他纠纷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合同纠纷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 知识产权
保全执行 其他商事
苏州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侵财犯罪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其他犯罪
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有哪些
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
诉讼指南 权威解读
法治资讯 网站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作者:法律咨询 来源:苏州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依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以下是常见的赔偿项目分类及说明: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康复费等实际支出费用,需提供医院发票、病历、用药清单等证据。
  2、误工费
  因事故导致无法工作的收入损失,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标准。
  3、护理费
  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因生活不能自理产生的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标准计算。
  4、交通费与住宿费
  就医或转院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如打车费、救护车费)及必要陪护人员的住宿费用。
  5、营养费
  根据医嘱或鉴定意见确定的营养补充费用,一般按当地标准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7、残疾赔偿金
  若受害人构成伤残(需司法鉴定),按伤残等级、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年龄计算(20年为基础,60岁以上逐年递减)。
  8、残疾辅助器具费
  如假肢、轮椅等必要器具的费用,按普通适用型标准计算。
  9、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时,需赔偿其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父母等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
  10、死亡赔偿金
  若受害人死亡,按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60岁以上递减)。
  包括丧葬费(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
  11、精神损害赔偿
  因事故导致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主张赔偿,通常与伤残或死亡情形相关。


  二、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车辆及物品直接损失
  车辆维修费、车载物品损坏赔偿等,需提供维修发票或评估报告。
  2、车辆重置费用
  若车辆全损,按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3、停运损失
  营运车辆(如出租车、货车)因事故无法运营的合理损失,需提供收入证明。
  4、其他财产损失
  如手机、衣物等随身物品的损坏,需提供购买凭证或价值证明。


  三、其他费用
  1、鉴定费
  伤残等级、财产损失等司法鉴定费用。
  2、律师费
  部分地区支持合理的律师费主张,需结合当地判例。
  3、事故处理费用
  如交通费、误工费(处理事故期间)。


  四、注意事项
  1、责任划分影响赔偿
  赔偿金额需根据事故责任比例确定(如全责、主次责、同等责任)。
  2、保险优先赔付
  交强险先行赔付(最高20万元),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或责任人承担。
  3、证据保存
  医疗票据、收入证明、鉴定报告等需妥善保留,作为索赔依据。
  4、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事故发生或治疗终结之日起算。


·首席律师:刘逢欣 律师

·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律所名称: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

州中心A座8楼

·友情提示:提前预约可获当面免费咨

询一次(时长30分钟)

苏州专业律师友情链接

苏州市律师协会
苏州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812605387 咨询QQ: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6017884号-1
© 2016-2021 lawyer0512.net版权所有